

年幼時,對米飯深惡痛絕。想不明白人類何以對這一毫無味道之物喜愛至此,一日三餐皆可以不厭其煩地吃它。
長大了,才知此想法不止殘忍。
年幼不知,身而為人,實則脆弱得緊。
小小一粒米,可以讓人千秋萬代地活下去,以頑強之形式。
然而我仍然不愛米飯。
一年吃不到十斤米的人,電飯煲在家中的存在感等同於電視機。當然後者更徹底地被我拔掉了插頭。
前者呢?
我買了一個極小電飯煲,十元。
它戰戰兢兢地存活了若干年,並不尸位素餐。終於有一天,我良心發現,買了件稍微像樣的電飯煲,替換了它。五十元。
於我,能煮飯就行。不必太花哨,镶金镶银鑲鑽石。
聽聞日本人賺錢做到極致,生產出來的電飯煲,顆粒飽滿,晶瑩如玉,讓人吃起來像吃鑽石。
家兄在秋葉原第一日,我去觀摩各種相機時,他從容地花了近四千大元買了只電飯煲。
我拍拍他的肩,“這位仁兄,妳的錢褡子很豪放。”
他笑答:“聽聞這樣的飯比較好吃。”
“有愛的飯才有好味道。”
與不喜歡的人在一起,金子電飯鍋做出來的米飯,恐怕會要人命。
這個春天,萬事無常迅速。家中電器各自罷工,以為我會一籌莫展,陷入雞飛狗跳之狀態中。
然則,丟掉吃飯的兵器,會如何?
不如何。
我用一口小小的琺瑯鍋,興致勃勃地試驗,巴西米飯,泰國米飯,西班牙米飯。。。。。。居然對米飯愛不釋手起來。
哪裡是對米飯愛不釋手。是愛上那隻美貌的琺瑯鍋----夏日最後一朵紅玫瑰。如此嬌艷,讓人看了,心情即大好。
最主要的原因是,它可以輕易地做成鍋巴飯。煮飯八分鐘後,小火多燜三分鐘,聽到“滋--滋--滋”的輕微細想,便是鍋巴歡喜地雀躍,在火焰上輕快地起舞。
鍋巴飯,那是慢日子,舊時光。
是一頁泛黃的草箋。
一輪檸檬黃的舊月色。
是人間最不動聲色的溫暖和慰藉。
我哪裡是愛鍋巴飯?我是愛上了慢。